杨洪波律师:妻子“绑架”亲夫引发离婚案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16-02-03 16:32) 点击:641 |
“铃┄”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将我从午睡中惊醒!抓起电话,听到一位南方口音的男子焦急地问:“你是杨律师吗?我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您的,我被我的老婆绑架了!她和打手抢走了我的护照、手提电脑、还有现金,我趁他们睡觉的时候逃了出来,我想起诉离婚┄”。听到他语无伦次的话语,我尽力安慰他不要着急,并提出让他到律师事务所里来慢慢讲述事情经过。 第二天,在所里,我会见了这位当事人。这是一位在日本工作,戴着眼镜、斯斯文文的男人,他给我讲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。 【闪电结婚 东渡日本】 一直在日本留学打工的李同(以下主人公均为化名),经过几年打拚,有了一份可心的工作和不菲的收入。年过而立的他,觉得一个人漂泊的生活太过寂寞,他急于改变这种形单影只的生活,能够拥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。1999年8月,李同回国,经人介绍,认识了比他小8岁的胡小英(当时李同32岁,胡小英24岁)。胡小英年轻漂亮,且热情开朗,李同对她一见钟情,而李同的老实本分,尤其是海外工作背景无疑也深深打动了胡小英。此时,年龄的差距不再是两人交往的障碍。两、三天后,双方便闪电般地登记结婚了。仓促组织的家庭,无疑为日后婚姻的不幸埋下了种子。 1999年11月,胡小英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来到了日本。胡小英虽然出身于中国的一个小县城,但她有一个比较优越的家庭,而且是家中8个兄弟姐妹中的老么,自然而然地受到更多的娇惯和溺爱,养成了一种比较任性的性格。到日本没多久,她性格中的这种弱点就逐渐暴露出来。 当时,李同在日本一家出版公司任职,其工薪收入远远高于一般留学打工者,如果两个人能够勤俭持家,小日子也会过得比较宽裕的,但这与胡小英想象中的国外生活显然相差甚远。她本想一跨出国门便走进了一个花花世界,那应该是人间的天堂:开跑车、穿名牌服装、用名牌化妆品、喝XO……可眼下的生活境况令胡小英大失所望。 李同知道胡小英是在娇惯中长大、吃不得苦,所以不让她出外打工受累,让她每天呆在家里做专职太太,过着悠闲舒适的生活,家庭的重担则由李同一个人挑起了。那时候李同白天上班,晚上还要回家做饭,对胡小英可以说是呵护备至。虽然胡小英消费意识超前、喜欢各种名牌商品,李同还是在物质上尽力满足她,双方婚后生活还算甜蜜。 蜜月很快就过去了,胡小英初来日本时的新鲜感也很快过去了,远离祖国,漂泊在外,语言的不通、生活方式的不同使胡小英开始感受到了生活的压力,她开始为一些生活琐事与李同发生争吵。工作了一天,疲惫不堪的李同回到家还要面对胡小英无休止的唠叨和吵闹,开始还会好言相劝,到后来实在无法忍受,两人开始争吵,到后来看争吵也没有任何结果,李同又选择了冷战。对于唯一的亲人——丈夫也不理解和关心她,胡小英更觉得无助和委屈。于是李同上班后,胡小英就经常给李同在日本的亲属打电话,数落他的不是。时间久了,李同的亲戚长辈都对胡小英很反感。这时,胡小英又认为他们都看不起她,便将矛头又指向了他们。为了避免产生更大的矛盾,李同不得不和这些亲戚断绝了来往。 胡小英来到日本后不久,两人就有了自己的小孩,小生命的诞生,并没有缓和两个人的矛盾。一天夜里,由于一点小事,两人又发生口角,然后口角升级为激烈的战争。胡小英无法控制激动的情绪。她抱起睡熟的婴儿,跑到窗口,说要把孩子从四楼丢下去,未满周岁的孩子被吓得哇哇直叫。之后,她一次次故伎重演,动辄就抱着孩子出去,说是要和孩子一起去死。李同一直视儿子如掌上明珠,胡小英屡屡拿孩子来威胁,使李同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伤害,他渐渐对这桩婚姻失去了信心。 随着两人矛盾日益激化,2002年底,李同决定和胡小英分居,并开始和她协商离婚,但是胡小英坚决不同意。有一天,李同与胡小英又谈及此事,胡小英怒火中烧,张口大骂,看到胡小英如此激动,李同不敢再谈下去,想等她冷静后再谈,就准备离开。胡小英则不依不饶,上前拉扯李同的衣服,不让他出去。李同推开胡小英,扬长而去。胡小英越想越生气,她跑到警察局,控告李同殴打她,让警察逮捕他。警察经向公司和李同本人调查了解后,认为她是无理取闹,不予理睬,第二天,她又换了个警察局继续控告李同。 【协商离婚 妻子“绑架”勒索老公 】 由于工作的关系,李同经常出差到北京,他与北京的一位女客户,业务往来频繁。胡小英怀疑李同与女客户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,所以才想和自己离婚。为了报复,她在李同的客户和朋友圈子里四处散布李同有外遇、贪污公款被日本警视厅已经通缉等信息。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激化。 为了解决双方日益激化的矛盾,应胡小英姐夫的要求,2003年1月16日,二人从日本回国。胡小英的姐夫等人将他们接入江西某大酒店,当时,李同提出登记两个房间,但胡小英用司机的名字只登记了一间房。 晚上,胡小英的姐姐、姐夫、表弟、胡小英和李同在房间里谈起两人的离婚问题。胡小英以李同有外遇为借口向他索要70万元的赔偿金,并要求在2003年2月1日前付24万,其余款项在年底付清。接着,她又要求李同以儿子的名义在上海买个100平米以上的房子,另外,每月还要负担儿子5000元的抚养费。后来,胡小英又加码说要120万元赔偿金。其姐夫将以上内容进行了记录和整理,还说最后要公证,但李同并未按他们的要求在上面签字。 晚上将近12点,胡小英的姐姐和姐夫出去了。胡小英让李同和他表弟住一间房后也出去了。过了一会儿,胡小英领着两个陌生男子,手持大麻绳、拎着两个工具包,气势汹汹地冲进了房间。那两个男子,不容分说,上来就对李同一顿拳打脚踢。胡小英喝令李同跪下,李同没答应,她上来就给李同几个耳光,并嚷嚷说要把他捆起来。接着胡小英对李同进行了搜身,拿走了他的钱包、笔记本电脑、私章和护照。后来,胡小英的姐姐给胡小英打来电话,李同抢过手机,对胡的姐姐说:有打手!胡的姐姐说:不可能吧?一会儿,胡的姐姐和姐夫才过来,可是,他们并无阻止胡小英的意思。胡小英变得更加有恃无恐,她拿出纸和笔,逼着李同交待和那位女客户所谓的不正当关系。万般无奈的李同只好按照她的意思去写。做完这些,两名打手出去了,胡的姐姐和姐夫也走了。房间里只剩下李同、胡小英和她表弟。胡小英对李同说:“你别想跑,打手等在下面,穿着军大衣!”后来,胡小英和她的表弟都睡着了,李同不敢睡,一直坐着,早晨4、5点钟时,李同偷偷打开房门逃走了。 李同逃走后,胡小英又给当地的公安局打电话,污蔑他有犯罪行为,阻挠公安机关为李同办理新的护照。胡小英则回到李同在日本的公司,大吵大闹,致使李同被公司开除 【请律师 解除破碎婚姻】 讲述完整件事情的经过,李同希望我帮他打这场官司,结束破碎的婚姻。他还说胡小英的姐夫是当地政法委书记,很有势力,如果请当地律师,他担心…… 我们很快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。鉴于胡小英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等罪名,我先替李同草拟了一份控告书,递交到当地公安机关,我知道当地公安机关不一定受理,但是将来在离婚诉讼中,这份控告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。我还让李同到他的朋友和客户处搜集胡小英对他进行诽谤的证据,回日本搜集由于胡小英行为致李同被公司开除的证据,并由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认证。 这些都准备好后,我草拟了民事起诉状。我觉得本案的另一个关键是管辖问题:根据“原告就被告”原则,本案首先可以适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,但是胡小英的姐夫是当地政法委书记,由该法院审理,我们担心他会利用职权,对此案的审理进行干预。于是,根据原、被告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这一特殊情况,我帮李同选择到其原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。由于李同的户口早已注销,为了顺利立案,我陪李同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相关证明手续。经努力,案件终于顺利的立了下来。 几个月后,本案如期开庭,胡小英本人未出庭,而是委托了代理人。虽然胡小英坚持认为李同有外遇,要求李同支付巨额精神损失,但又举不出任何证据,而李同提供的充分确凿的证据,足以证明胡小英曾对其实施暴力、诋毁等行为。在这些证据面前,胡小英不得不同意与李同离婚,并放弃先前提出的由李同支付巨额精神损失的无理要求。庭审很快就结束了,不久,法院便做出了公正的判决:1.原告与被告离婚;2.小孩由胡小英抚养,李同每月负担500元的抚育费,并每年享有两次探视权。 【后记】 这起离婚案的代理是成功的,破碎的婚姻被解除了,李同如释重负,但我的心情却难以平静,在这起案件中,李同无疑是胜利者,但是他何尝不是一个失败者,法律可以帮助解除一个破碎的婚姻,但法律却不能帮助人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。但愿每个年轻人都能理智地对待个人问题,类似的悲剧不要再上演。(杨洪波律师:1391041133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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