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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孩子(1年级)在学校跑着回教室过程中,意外撞倒4年级同学
我家孩子(1年级)在学校跑着回教室过程中,意外撞倒4年级同学我家孩子(1年级)在学校跑着回教室过程中,意外撞倒4年级同学,致其双手骨折,我已支付全额医药费(不含保险),目前其家长索要补课费,营养费,误工费,我是否需要支付
地区:北京-北京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6-02-26 11:03:56
提问者:hy123456
 
杨洪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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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910411334
如果事故的发生过错全部在您孩子,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在对方家长提供相应有效证据,且证据合理合法的情况下,您应当支付补课费、营养费和误工费。
回答时间:2016-0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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